对学生申诉的处理
基本编码:37100500800101
实施编码:11370000004502323D2371005008001
本事项由学生处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 其他权力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实施主体 | 山东省教育厅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承诺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30 工作日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联办机构 | - | |
是否一次办好 | 是 | 事项版本 | 12421 | |
服务对象类型 | 自然人 |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 否 | |
通办业务范围 | -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
行使层级 | 省级 |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
事项状态 | 已发布 |
办理信息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省市综合业务区B01窗口 - B01窗口 |
审批结果名称 | 学生申诉处理决定书 |
审批结果类型 | 其他 |
审批结果送达方式 | -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依据类别 | 法律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发文字号 |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
依据内容 | 第四十三条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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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依据类别 | 法律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发文字号 |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
依据内容 | 第四十三条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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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期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审查 | 对学生提出事项进行审查。审查结束后拟定《高等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决定书》,提交厅政策法规处会签,接受合法性审查。 | 10 | (一) 事实清楚、依据明确、定性准确、程序正当、处分适当的,予以维持;(二) 认定事实不存在,或者学校超越职权、违反上位法规定作出决定的,责令学校予以撤销;(三) 认定事实清楚,但认定情节有误、定性不准确,或者适用依据有错误的,责令学校变更或者重新作出决定;(四) 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本规定以及学校规定的程序和权限的,责令学校重新作出决定。 | 作出《高等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决定书》 |
初步审查 | 审查学生申诉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 2 | 申诉人是否适格、申诉材料是否齐全、提出申诉的时间是否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决定受理/不予受理/补正 |
办结 | 作出《高等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决定》 | 7 | 通过上一流程的合法性审查 | 作出《高等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决定》,分别发往申诉人和被申诉人 |
受理 | 对申诉人作出《受理通知书》,对被申诉人作出《答复意见通知书》 | 1 | 符合受理条件 | 对申诉人作出《受理通知书》,对被申诉人作出《答复意见通知书》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365体育投注,365备用网址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0号
电话:0531-51781827
行政诉讼
部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
电话:0531-82567000
受理条件
学生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介质(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纸质材料规格 | 对应电子证照 | 材料提交方式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填报须知 | 受理标准 | 备注 |
学生申诉处理申诉书 | 原件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1 | A4 | - | 窗口提交 | - | 申请人可以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事项办事指南中所提供的空白表格自行下载 | 必要 | 学生申诉处理申诉书(空白样表).docx | 学生申诉处理申诉书(示例样表).docx | - | 无 | 需申诉人本人签章。 |
学生申诉处理校内申诉申诉书 | 复印件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1 | A4 | - | 窗口提交 | - | 申请人可以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事项办事指南中所提供的空白表格自行下载 | 必要 | 学生申诉处理校内申诉申诉书(空白表格).docx | 学生申诉处理校内申诉申诉书(示例样表).docx | - | 无 | 原件、复印件均可,原件接收后不予退还。 |
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复查决定 | 复印件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1 | A4 | - | 窗口提交 | 其他 | 高校内设的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制发 | 必要 | 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复查决定(空白表格).docx | 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复查决定(示例样表).docx | - | 无 | 原件、复印件均可,原件接收后不予退还。 |
学校作出的处分处理决定 | 复印件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1 | A4 | - | 窗口提交 | - | 高校制发 | 必要 | 学生申诉处理处分决定(空白表格).docx | 学生申诉处理处分决定(示例样表).docx | - | 无 | 原件、复印件均可,原件接收后不予退还。 |
学生申诉身份证复印件 | 复印件 |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0 | A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窗口提交 | 申请人自备 | 公安部门核发 | 必要 | 学生申诉身份证复印件(空白表格).docx | 学生申诉身份证复印件(示例样表).docx | - | 无 | 通常为身份证复印件。 |
学生申诉申请书 | 原件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1 | A4 | - | 窗口提交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非必要 | 学生申诉申请书(空白样表).doc | 学生申诉申请书(示例样表).doc | - | 按示例样表填写 | - |
常见问题
问 : 未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是否可以直接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回答:不可以。